“爆料”收钱 网暴伤企 警方揭“黑稿”炮制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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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公众平台制造、传播涉企谣言,对企业实施敲诈勒索、损害商业信誉等犯罪,以网暴企业获取非法利益,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发布了一批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惩治“按键伤企”   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   在一个名为“打传防骗”的微信公众号上,有很多揭秘企业涉嫌“传销”的文章和报道。表面上这些文章是在揭露黑幕,为消费者主持正义,然而“爆料人”的真实意图却并非如此简单。阮先生所在的深圳某公司就曾被报道过。   某受害企业负责人 阮先生:他们这些负面的消息来源不正确,抓住一点问题,使劲放大。其实很多东西,政府职能部门给我们证明,传销跟我们没有关系。但是他不去写这个,他就只写跟我们有关系。   在阮先生看来,这些报道基本是断章取义,歪曲事实。然而当他想要维权时,却发现并不容易。   辗转打听之后,阮先生的公司了解到,这些媒体号背后有一个关键人物黄某某,于是就联系了对方。黄某某告诉阮先生,公司的“负面新闻”可以删除,但删除和不再写是有代价的。   某受害企业负责人 阮先生:我们去找他,当时他们有20家自媒体号,一家要给5000元,20家以后就不写我们了,不给钱还不行。我们当时总共损失是将近20万元,里面还有10万是他找我们要,他去帮我们把这个事情解决了。   阮先生公司的遭遇并不是独一家,被这个“打传防骗”的微信公众号敲诈的还有其他企业。2023年4月,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分局接到重庆市公安局转来的相关线索,立刻展开了侦查。   初步调查显示,这些自媒体账号都属于同一家公司,这个公司的幕后控制者正是黄某某。黄某某利用手里的自媒体账号对全国各地多家企业曾实施过敲诈行为,但大多数企业都和阮先生一样,选择了花钱消灾。   警方介入调查   揭开“黑稿”炮制黑幕   重庆涪陵警方在经过缜密调查,掌握了相关证据之后,于2023年5月,对黄某某等人进行了抓捕。黄某某的自媒体账号内容是如何炮制出来的?他是怎么一步步逼迫企业花钱消灾的呢?   黄某某等人到案后,向办案民警交代了其作案手段。2022年,黄某某注册了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并且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上都注册了自媒体账号。他和手下员工每天都会上网,搜索各类企业负面信息,然后雇用专职写手,将其加工为企业涉嫌传销的“黑稿”。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刑警支队六大队民警 贺建槐:黄某某很留意公司风吹草动的负面信息。他收集之后,通过撰写一些不属实的、夸大的企业涉及传销的文章,然后反复发表在他的自媒体账号上。   为了让这些“黑稿”对企业更具“杀伤力”,黄某某还雇用 水军刷阅读量和转发,在网络上造势,进一步扩大企业负面新闻的影响。同时在文章后附上联系方式,等待企业主动联系自己。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刑警支队六大队民警 贺建槐:这些人一看到黄某某发表了负面文章,就迅速扩散,并且他们反传销圈的相关人员也会积极进行造势,给企业形成了很大的舆论压力。企业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会通过反传销圈其他人员或者主动联系黄某某,去解决问题。只要企业主动联系黄某某,黄某某就会通过合作或者有偿删帖方式,变相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   有时候为了逃避打击,黄某某还会为其公司行为披上合法合规的外衣,以舆情合作的名义,煞有介事地与被敲诈企业签订合同,并且服务期限一到,企业就得再掏腰包。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刑警支队六大队民警 贺建槐:今年的合作费用是五千元、一万元、两万元,到时间以后,企业如果不主动找他,不提供合作的费用,他就会马上继续发布企业负面消息。企业一看到黄某某发表了负面文章,就知道合作费用到期了,企业就会主动联系他,再次提供钱财进行合作。   2023年11月,公安机关以黄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其移送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全面审阅案卷材料,检察官指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相关证据,通过比对被害企业相关人员证言及转款记录,最终认定黄某某涉嫌敲诈勒索21家企业,非法获利55万元的犯罪事实。其妻子吕某某事先明知黄某某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行为,仍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等帮助黄某某收取赃款12万元。   逐利忘义   主犯曾是反传销志愿者   今年2月,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黄某某、吕某某依法提起公诉。而令人唏嘘的是,黄某某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之前,曾经是一名非法传销的受害者。在逃离传销组织后,他还成为一名协助公安机关解救传销人员的志愿者。从传销被害者沦为敲诈企业的犯罪者,黄某某的行为又给人们带来了怎样的警醒?   2011年,黄某某被朋友骗入一个传销组织。2013年在传销组织待了两三年的黄某某,从传销组织逃离,并加入了反传销的QQ群,成为一名反传销志愿者,多次配合公安机关解救传销受害者,并现身说法揭露传销骗局。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检察官 余萍:黄某某觉得他们是在做很正义的事情。因为自己曾经参与过传销组织,熟悉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对传销人员的思想状态也比较了解。   久而久之,以黄某某为核心成员之一的“反传销联盟”形成,他们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反传销知识,发布涉传销公司名单。这一行为,不仅让他们获取了线上的流量收入,而且还通过线下“反洗脑”工作赚了不少报酬。然而,因为公安机关打击传销的力度不断增强,传销组织和人员急剧减少,有偿解救受害者的需求也逐渐减少。黄某某的收入不断下降。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检察官 余萍:2016年就有反传销圈成员发现在网上发布公司涉及传销的负面文章,会有企业联系删帖,就能够从企业处捞得删帖等好处费。这种生财办法很快就被反传销成员熟悉,互相效仿、协作。   2017年,黄某某见这种方式有利可图,也开始布局自己的媒体号。先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大力转载、发布了大量不实的涉企业负面文章。等到这些文章在网上传播开来,严重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后,黄某某就开始收网。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检察官 余萍:被害企业主动联系黄某某删帖,黄某某就假模假样提出了服务合作。一旦被害企业不支付黄某某指定的数额费用,黄某某就露出了真实面目,拒绝删帖,并进一步炒作负面信息,威胁企业索要钱财。   今年3月,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妻吕某某因帮助黄某某接收赃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适用缓刑,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法院责令二人退赔企业全部损失。   多部门接连出举措   营造良好营商网络环境   “造谣一张嘴,维权跑断腿”。通过这起典型案例,我们注意到,网络造谣、诋毁企业的违法行为,犯罪成本非常低,但企业维权的代价和成本却比较高。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央网信办等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严厉打击利用网络暴力敛财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对企业利益和信誉的司法保护。   今年3月,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无事实依据凭空抹黑诋毁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炮制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恶意炒作涉企公开信息等问题。要求对“顶风作案”、情节严重的网站平台和账号严格依法处罚,对各类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网络环境。   202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人格权保护典型案例,涵盖网络自媒体蹭热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侵害民营企业声誉、无事实依据抹黑企业或者企业产品、同业竞争者虚假投诉进行商业诋毁等违法现象,为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提供指引。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利用网络敲诈勒索企业、损害商业信誉、寻衅滋事等罪名,向全社会传递了依法严惩网络暴力伤企犯罪,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现象的强烈信号。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朱丽沙:目前,检察机关正在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我们以办案为依托,也深入分析这种网暴伤企行为背后的发案原因和社会治理问题。主动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对接,不断完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渠道,切实加强网络上涉企信息内容的管理,及时有效遏制这种网暴行为的发生,以清朗的网络空间,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   同时,相关部门也提醒企业,如果遭遇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可以通过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举报电话12377或举报网站进行投诉举报,或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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