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移动电商领域一体化综合监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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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移动电商领域主体发现难、监测难、取证难等突出难题,探索建立移动电商领域一体化综合监管新模式,不断提升网络交易监管能力,为培育数字经济领域新质生产力、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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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系统,在智慧监管上求突破。在盐城市政务云中心部署建设“盐之有证”移动电商智慧监管系统,设置数据中心、监测管理、证据管理等功能模块,动态跟踪监测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移动电商领域全主体、全品类、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监管。一是持续采集数据。运用大数据处理、机器学习等技术采集更新移动电商主体、客体数据,自动检测数据有效情况,正常数据自动更新周期为30-45天,异常数据自动检测到即进行更新处理。现已采集更新通过APP、小程序、视频号等开展移动电商经营活动的主体数据10万余条、商品数据302万余条。二是归集关联信息。将移动电商主体、主营商品类别、社会评价等信息以经营主体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关键词进行归集,同时归集关联经营主体的涉网投诉举报、舆情信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等市场监管部门内部监管信息,便于快速掌握经营主体实际经营状况、经营行为特征等情况。三是加强重点标注。优化标签分类、风险监测、自动化取证等功能,重点关注日常、专项监测任务中高频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数据,以及立案查处采用的电子数据证据,与新发现的监测问题信息进行关联标注,提示监管人员重点关注,从而与一般违法行为作区分处置。

构体系,在信用监管上求创新。坚持线上线下并举,尝试建立移动电商“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实施触发式监管。一是明确分类指标。开展全市移动电商发展数据综合分析,结合地域分布、类型分布、商品行业分布、视频号粉丝数量、交易规模等情况,合理设置移动电商基础属性信息、关联信息、监管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4类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30个三级指标和相应的权重占比分值。二是实行分类监管。根据信用风险判定规则,通过系统将移动电商主体划分标注为暂无风险(A类)、低风险(B类)、中风险(C类)和高风险(D类)四类,设定监管“观察期”,确定抽查监测的比例和频次,根据其不同违法倾向、违法阶段和违法程度,分为免罚、轻罚、处罚三种类型,开展梯次性监管。三是强化风险预警。对食品、化妆品、电动自行车、校外教育培训、汽车销售服务等民生重点领域建立运行风险监测模型,实现触发式监管,目前已根据触发事项建立风险预警监测模型227个。

促规范,在法治监管上求实效。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依规处置移动电商违法违规线索,切实维护好移动电商领域经营者、消费者等多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一是依法处置线索。对发现的移动电商主体违法违规线索,落实摸排、研判、流转、处置等全流程闭环,根据其具体情节、行为性质、损害后果等实际情况,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立案查处等措施,并加强后续跟踪回访监测,实现违法问题网上发现、源头追溯、依法查处。二是探索柔性监管。依托“盐之有证”移动电商智慧监管系统监测,触发推送风险信息466条,对其中281条采用责令改正、发放行政指导意见书等柔性约束方式进行处置,在促进提升经营合规性、保护新业态电商主体创新发展活力的同时,增强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三是制定监管规范。编制盐城市地方标准《移动电商监管规范》,明确开展移动电商监管所涉及的数据准备、主体管理、监测流程、证据管理等要求,该《规范》预计年底前发布实施。(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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